1、鲫鱼———野鸡与鲫鱼相克。鲫鱼属甘温,性热,为下气利水,而野鸡甘酸微寒,为补中益气健脾,故两者性味功能皆不相合。鲫鱼与野鸡肉皆含有各种氨基酸及酶类激素、微量元素等,故两者不宜同煮,因其生姝耒匝揎化反应较为复杂。

3、李子———鸡肉与李子相克,食则拉痢。解救吃鸡尿白。李子为热性之物,具有生津利水、清肝涤热、活血化瘀、益肝坚肾之功效,鸡肉乃温补之品,若将二者同食,恐助火热,无益于健康。

5、大蒜———大蒜性辛温有毒,主下气消谷,除风、杀毒。而鸡肉甘酸温补,两者功用相佐,且蒜气熏臭,从调味角度讲,也与鸡不合。古典《金匮要略》中就有“鸡不可合葫蒜食之,滞气”的记载。

7、芝麻———芝麻能滋补肝肾,养血生津,润肠通便,乌发。但与鸡肉同食同时可能导致消化不良。

9、狗肾———鸡肉与狗肾相克,会引起痢疾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