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主光 在拍摄一场戏或一个镜头时,表现主要光效的光为主光,即在确定被摄对象的造型形象中起主要作用的光线。主光是塑造膣默髻僳环境和刻画人物的主要光线,它决定环境光效的特征、光影结构和人物形体的塑造,主光又叫塑型光。前面提到的各种光位、各种性质的光都可以做主光使用,只是完成的造型效果不同。 一般常用的主光以直射光从顺侧位照射居多,因为这样的光生活中常见,如太阳、灯光多在人的上方。它又能表现被摄体的立体感和质感。主光必须有光源依据,是直接来自环境中的主要光源。主光产生的影子,是画面中唯一允许存在的影子。主光是摄影师和照明处理光线时首先考虑的光线。当主光确定之后,也就决定了画面光效和气氛。主光的光位、强度确定后,与不同亮度的副光配合使用可创造画面不同的软、硬调子,不同的反差,不同的光线气氛和效果。 在室外拍摄,一般是以阳光做主光,摄影师可按自己要完成的造型任务选择确定阳光的位置,或正、或侧、或逆。除拍摄夜景、黄昏、黎明等效果外,一般拍摄外景很少用人工光做主光。由于胶片的宽容度和摄像机的动态范围不断提高,外景拍摄时只要与内容吻合,摄影师越来越喜欢使用阳光在逆光位作主光,人物造型显得十分生动、自然、逼真。拍摄动物、花卉时,用逆光做主光效果更为栩栩如生。

3、 4.修饰光 对被摄对象某些局部细节进行加工和润色,使造型、影调层次、色彩更加完美的光线称为修饰光,也称装饰光。它可对眼神、头发、面部、服装、道具、布景等作局部的修饰。可提高画面的亮度的差,丰富影调层次,增强画面的透明度,完善造型形象的艺术表现力。 修饰光一般多使用小灯,位置灵活多变。它可以是有生活依据的,也可以是假定性的。从创作者的意图出发,运用小灯勾画突出情节重点,(如伤疤、额头、下巴、首饰等)美化或丑化人物造型,改变画面构图,增加主光与副光之间的过渡阶调,或使用光斑、光条、色光、旋转光、变明为暗、变暗为明等,创造某种气氛,完成艺术构想。运用修饰光也要注意分寸,不能影响主光光效、破坏整体气氛、或过分炫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