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限责任公司股东较为注重“人和”,可以考虑先与其他股东进行协商。

3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规定,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、股东大会同意,利用职务便利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;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。以上述违反股东忠实义务的行为取得的收入依法应当收归公司所有。

5、根据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股东有权查阅、复制、公司章程、财务会计报告、会计账簿等

时间:2024-10-15 05:51:56
1、限责任公司股东较为注重“人和”,可以考虑先与其他股东进行协商。
3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规定,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、股东大会同意,利用职务便利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;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。以上述违反股东忠实义务的行为取得的收入依法应当收归公司所有。
5、根据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股东有权查阅、复制、公司章程、财务会计报告、会计账簿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