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典对生三胎的处理

 时间:2026-04-25 08:39:19

1、夫妻生育两个子女,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,可以再生育;

2、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,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;

3、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,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,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;

4、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,另一方未生育,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;

5、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,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;

6、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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